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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
索 引 号: 发布机构: 佚名
名    称: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
文    号: 生成日期: 2008-6-5 15:18:52
生效日期: 废止日期:
公开形式: 政府网站 著录日期:
主题分类: 信息公开 体裁分类: 行政许可
服务对象: 机构分类: 本站原创
公开时限: 长期公开 关 键 词: 行政许可
内容概述:

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

 

项目名称: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
项目类型:审批
审批内容: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
审批依据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《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》
申报材料:1.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》及申请报告;
2. 选址、布局平面图;畜(禽)舍的建筑图
3.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、污水、污物无害化处理和隔离消毒设施、设备清单;
4专职防治人员情况登记表,资格证;饲养、防疫、诊疗等人员健康证明;
5.防疫制度
审批程序:1.材料受理。农业厅政务大厅受理申报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的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
 2. 专家评审。省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并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。
3.办理批件。政务大厅复查后,按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。
审批时限:60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)
收费依据及标准:原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(价费字[1992]452号)
50元/个人证、200元/集体证


附件: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审批流程图

主题词:
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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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山西省农业厅 承办:山西省农牧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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